喷砂房/喷漆房环保、安全、职业卫生标准
1.1. 喷砂房/喷漆房环境保护:
1.1.1. 污染源及排放物:出口排放浓度符合四川省地方标准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51 2377-2017),噪音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B12348-2008 II类标准和《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》GBJ87-85标准,满足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,确保通过环保部门验收。
1.1.2. 治理措施:本设备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质中,对于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,本次设计拟用以下治理措施:
①喷漆室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漆雾处理采用干式过滤形式,即折流+漆雾过滤毡+高效漆雾过滤的处理方式。
②在喷漆的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法,即利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,把气体中的有害物质成分在活性炭庞大的固相表面进行吸附浓缩、催化燃烧从而达到净化废气目的的方法。并按照四川省地方标准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51 2377-2017),进行集中高空达标排放。
③针对涂装车间噪声问题,本工程设计时选用噪声、低转速、高质量的品牌风机,同时采用减振台架和柔性接口,车间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GB12348-90《工业企业厂家噪声标准》和环评报告要求的范围内。
1.2. 喷砂房/喷漆房安全卫生:
滿足GB14444-2006的要求
1.2.1. 喷漆室使用的电动机、风机、电控箱及电气元件,如设置规定的爆炸危险区内,均达到整体防爆要求,装有电器设备的喷漆室,其金属外壳应有保护接地,接地电阻值小于10Ω。金属外壳的各部件之间,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。
1.2.2. 在易着火的喷漆工艺设备内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,车间内应设置消火栓以减少车间的火灾危险(车间消防设施不在本工程范围内),加热器表面温度应低于工件涂层溶剂引燃温度。
1.2.3. 排气管道上应设防火阀,当喷漆室内发生火灾时,应能自动关闭阀门,同时使循环风机和排气风机自动停止工作
1.2.4.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物质(气体、漆粒),设备中带有强力通风装置,而且选用了处理漆粒效果较好的设备,因此zui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生产工人的危害。
1.2.5. 凡是高压电场所,均有明显的“警示”标志。
1.2.6. 排风系统与喷漆设备进行连锁,开口处1.5m为爆炸危险区域。
1.2.7. 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应穿好工作服、戴好口罩,严禁在车间内吸烟。
1.2.8. 喷漆房室体侧部靠近墙体一侧设置泄压墙。